全體師生員工:
根據茂名市委辦、市府辦關於開展整治交通秩序大行動的通知精神,各部門要落實管理責任,對本部門師生員工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非標電動車等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查糾,對發現摩托車、非標電動車未辦理上牌手續的,要督促車主限期到公安交警車管部門登記上牌。黨員幹部要帶頭並主動勸說親屬到電動車上牌登記點辦理非標電動車登記上牌,為營造良好交通秩序做好表率6️⃣。嚴禁駕駛遮擋號牌、套牌🚤🙎🏽、無牌無證的摩托車、無標識非標電動車和不戴安全頭盔駕乘摩托車駛入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
公安機關將開展聯合整治行動,依法從嚴查扣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車🆙🧝🏿♀️,整治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超員、闖紅燈👯♀️、加裝遮陽傘和不按規定靠右側行駛、路口不進入候駛區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落實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抄告製度,對幹部、職工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上路的,抄告所屬單位和部-門處理;對不聽指揮強行違法通行造成惡劣影響或發生涉摩交通事故的黨員幹部👸🏻,同時抄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請大家遵照執行。
黨政辦公室
2017年11月30日